《礼记正义》学习系列之四:《礼记正义》卷一曲礼上第一01[疏25]
礼记正义:卷一曲礼上第一01[疏]25
既《周礼》为体,其《周礼》见於经籍,其名异者,见有七处。案《孝经说》云“经礼三百”,一也;《礼器》云“经礼三百”,二也;《中庸》云“礼仪三百”,三也;《春秋说》云“礼经三百”,四也;礼说云“有正经三百”,五也;《周官外题》谓‘为《周礼》’,六也;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“《周官》经六篇”,七也。七者皆云三百,故知俱是《周官》。《周官》三百六十,举其大数而云三百也。
意译01[疏]25
既然尊《周礼》为礼之“体”,将《周礼》引经据典于各经书典籍的,最著名且有案可查的有以下七种见解:第一,《孝经说》称《周礼》为“经礼三百”;第二,《礼器》称《周礼》为“经礼三百”;第三,《中庸》称之为“礼仪三百”;第四,《春秋说》称之为“礼经三百”;第五,《礼说》称之为“有正经三百”;第六,《周官外题》直接称之为《周礼》;第七,《汉书·艺文志》则称之为“《周官》经六篇”。这七种言论共同点是都认同“三百”的提法,可见《周礼》内容都涵盖在典籍《周官》之中,是《周官》的别名。《周官》共列载内容三百六十,举其要简称三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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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本次意译特别承蒙青岛市礼仪学会名誉会长杨朝明、副会长刘怀容的虚怀指正,在本会顾问、本会礼仪文化推广基地领导、本会全体同仁和会员的共同支持和包容下,集结微信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