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百年间,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怀疑和批判曾经成为学界的思潮,有学者甚至将中国正史说成“不过是为帝王将相作家谱也”,[1]史家治史被说成专为君权专制服务的工具。上世纪80年代曾有“历史危机”论,人们追问“研究历史有什么用”。显然,所谓“用”,“不能变为功利主义的用”,[2]功利化了的“用”是被降低了标准的“用”。中国传统史学最根本的作用在于惩劝政治,这便是通常所谓“史载笔,士载言”。[3]中国史事“史不绝书”,[4]早已形成了“君举必书”、[5]“书法不隐”、[6]“天子无戏言,言则史书之”、[7]“烈士殉名,壮夫重气”[8]等富有礼学精神的史学传统。本文试图申说的是,这种史家治史不局限于记事,而且通过褒扬和贬抑等书法对其进行评判,功过必书于史册,务求使“元凶巨慝有所畏,正人君子有所宗”,[9]深深体现了中国上古的“中道”观念。
一、史官制度与上古政治文化
世传创造文字的仓颉和沮诵是中国最早的史官[10],但不论如何,中国的史官出现很早,最迟在殷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史官制度。[11]史官的职责主要是记事,其后再根据所记,整理为史籍。近人指出:“史之初义为史官而非史书……在中国,史书是后起之义,由史官而引申成史官所写之史书”。[12]史书出自史官记事,蕴含了史官的治世理念或政治思想。
不难理解,史官与史官制度的出现,标志着人类历史意识的高度发展,在某种程度上,显示了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发展理路有了很高水平的认知。正如柳诒徵先生所认为的那样,研究中国历史和史学之起源,有益于深入认识中华民族富于政治性色彩的内在原因。我们观察史官制度与上古政治文化的关系问题甚为重要。[13]
(一)史:以手持“中”
中国汉字具有表义功能。“历史”的“史”,其文字构型本身十分明确地表达了中国早期“史”与“中”的关系。
史学研究源自史籍,史籍撰自史家,中国最早的史家出自史官。从“史”字本义看,《说文》记载说:“史,记事者也,从又持中。中,正也。”江永释其义为:“凡官署薄书谓之中,故诸官言治中受中,小司寇断庶民讼狱治中,皆谓薄书,犹今之案卷也。此中字之本义,故张文书者谓之史。其字从又,从中,又者右手,以手持薄书也。”[14]对于这里“中”字之义,目前学界存有多种注释。我们以为可以理解为“中道”是最为恰当的。孔子说:“政者,正也。”[15]政治之根本就是“正”,所谓“正”,就是符合“礼”。孔子说:“礼也者,理也”,[16]“合理”的才是“合礼”的。这便是《孔子家语·论礼》中记载的孔子之言:“夫礼,所以制中也。”[17]
史官治史关键是“持中”,就是说,史官记事同时肩负着评判其事是否符合礼的职责。《周礼·地官司徒》说:师氏“掌国中、失之事,以教国子弟。凡国之子弟学焉”。郑玄注:“教之者,使识旧事也。中,中礼也;失,失礼者也。”[18]《逸周书·武顺解》说:“人道尚中,耳目役心”,又说:“人道曰礼”。[19]“尚中”与崇礼的观念是一致的。这样看来,在中国早期政治理念中,“礼”和“中”关联非常密切,甚至可以说衡量“中道”的标准就是“礼”,或可说“礼”是为政理民的范式准则,而“中道”则是实现、保持“礼”的理念和方法。
近代曾有学者考《周官》五史之职掌,认为“归纳于一则曰礼”,又说:“礼者,吾国数千年全史之核心也。”[20]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。史官治史要把持“中道”,其实就是要遵循天道,合乎情理,顺应人心。
(二)“史”的职责在“赞治”
商周时期是史官出现的早期,史官把握“中道”及其与“礼”的关系,或者那个历史时期史官的职能,使之与当时的政治文化存在着密切的关联。
《周礼》释“史”说:“史,掌官书以赞治。”郑玄注:“赞治,若今起文书草文书也。”[21]赞治,就是“佐治”,即帮助国家治理,不会仅仅像今日之“文书”而已。郑玄所说恐怕有简单化的嫌疑。《大戴礼记》载:“天子御者,内史、太史,左右手也。”[22]中国自上古时期,天子与诸侯行事,就设立史官在侧随时记录,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”,[23]天子视内史、太史为执政的“左右手”,如此看重史官,绝不仅限于他们的记事备忘,更重要的是依靠他们的监督、指正效用。
“清华简”《保训》篇的问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重要的启示。《保训》篇记载周文王对太子发讲了两件上古的史事传说,用这两件史事,说明他要求太子遵行的一个思想观念即“中”,也就是后来说的中道。“中”的观念是《保训》全篇的中心。前者是关于舜的,文王说:“昔舜旧作小人,亲耕于历丘,恐求中,自稽厥志,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。”[24]强调舜出身民间,能够自我省察,不违反百姓的种种愿求。他在朝廷内外施政,总是设身处地,从正反两面考虑,将事情做好,从而达到中正之道。第二件是关于微的。微就是上甲,是商汤的六世祖。文王说:“昔微假中于河,以复有易,有易服厥罪,微无害。乃归中于河。”[25]这里讲的是微为其父王亥复仇的故事。周文王说微“假中于河”,即凭靠河伯能秉持中道,公正行事,最终使有易服罪。按照《保训》记载,微由此把“中”传贻子孙,至于成汤,于是汤得天下。和上面讲的舜一样,“中”的观念起了重要作用。
由《保训》的启发,我们又想到《逸周书》。《逸周书·五权解》记载,武王临终时,同样希望儿子尽力做到“中”。于是,他对辅佐成王的周公说:“先后小子,勤在维政之失。”要他勤勤恳恳,力求避免政治上出现偏失。武王还强调,希望儿子“克中无苗”。“苗”通“谬”,即谬误、偏失。意思是尽力做到适中无邪,以“保”成王在位。武王接着说:“维中是以,以长小子于位,实维永宁。”[26]既要“保”其在位,又要“长”其于位,使他在王位上尽快成长起来。那么,怎么成长?就是要“维中是以”,“以”的意思是“用”,即维中是用。
无论周文王还是周武王,他们临终前训诫太子的嘱托中,所强调的竟然都是一个“中”字。文王、武王以后,周人认真遵行了“中”的思想。西周时期,“中道”思想很受重视。西周职官中有“师氏”,具体职掌邦国事情是否合乎法度或礼制,以之教育后代。原来,西周时期是以“中”来教育国中子弟。
这样看来,“中道”观念在西周时期就已经被周天子视为治世之圭臬。史官担负着“左右手”的重任,天子、诸侯必定选择深谙礼法,善于掌握“中道”的德才兼优之人担任应该是合乎情理的。
上古时期,史官的职权范围很广,他们所职掌的史书,也是广义的,包括一切典章制度。史官职掌全国乃至累世相传的史书,所治史书又不是泛泛的记事,而是评判政治得失的政典。中国上古时期就具有 “天聪明,自我民聪明;天明畏,自我民明畏”[27]的传统,历代“圣王”从民俗而知天命,原天理而制定礼仪,后世儒家推尚的“王道政治”,绝非一王一圣所能创垂,而是听取总结民意,长期累积经验凝集沉淀而成。班彪称:“唐虞三代,诗书所及,世有史官,以司典籍。”[28]上古十分重视以史劝诫政治,形成了“未尝离事而言理”[29]的传统,推助着“王道”政治文化的塑成和传承。
二、史官谏王之制与“中道”
商周时期的史官“赞治”,是通过上古的政治制度实现的。中国史官一贯就有秉笔直书之传统,治史“不虚美、不隐恶”,[30]有时,为坚守“中道”,甚至冒着生命危险,彰显出史家的高贵气节。但这不是仅仅出于史官的“史德”,而是有辅政谏王制度的保障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史官记事便有了共同必守之法,也就是说,这是由他们的权力与职责所决定的。
(一)史官辅政谏王之制
早在三代时期,中国就形成了史官据法典谏王的制度。《大戴礼记·保傅篇》称:“三代之礼,天子春朝朝日,秋暮夕月……食以礼,彻以乐,失度则史书之,工诵之,三公进而读之,宰夫减其膳。”[31]又,《国语·周语》记载:“天子听政,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,瞽献典,史献书,师箴,瞍赋,矇诵,百工谏,庶人传语,近臣尽规,亲戚补察,瞽史教诲,耆艾修之,而后王斟酌焉。是以事行而不悖”。[32]《礼记·王制》篇也记载着天子受谏、百官受质之文,都是由太史典礼执简以记录的文辞。
在那时,史官有其为官之“义”。典籍记载说:“史之义不得不书过,不书过则死”;[33]“史不记过,其罪杀之”[34];以及“君举必书”。[35]在那个时期,共同的史官纪事原则,是“德刑礼义,无国不记”,[36]乃至以典礼史书限制君权,监督“天子不得为非”。[37]这是史官的天职,甚至有“一日失职,则死及之”[38]的说法。君待史官如师友,尊为“社稷之臣”,[39]依靠他们辅助执政而补阙拾遗于左右。
天子一人尊于万民之上,如果像《左传》襄公十四年所引《夏书》所说的那样“以从其淫”,必定为祸至烈。因此,古代圣哲深虑预防之策略,乃以典礼史书加以节制,“勿使过度”。[40]因此,“古之先王,世有史官,君举必书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”。[41]即使贵为天子,如果处事失度,史官必定会据法给予惩劝。有学者指出,中国古代“史权之高于一切”[42]绝不是一句虚言。历史证明,除去桀、纣、幽、厉等昏主之外,但凡中材之主都能尊奉史权之约束。
上古时期,史官与天子实为亦师亦友之关系,“尚德而互助”,[43]天子任用史官记事,一方面以备遗忘,一方面考证得失,相勉于善,补阙拾遗。《尚书·皋陶谟》称:“臣哉邻哉!臣哉邻哉!”又称:“予违汝弼,汝无面从,退有后言,钦四邻。”[44]古之圣王为政,上畏天命,下順民心,唯恐失政害民,所以设立史官匡弼箴规,视之如“四邻”,或为师友。
周成王时,史佚与周公、召公、太公并为四圣,“乱为四辅”,其主要职责是“博闻强记,接给而善对”,周成王为政“虑无失计,而举无过事”,[45]四圣辅翼之功至为关键。史佚位居其一,史官辅政之重要性可见一斑。
(二)史官之气节与政治秩序
史官辅政不仅监督君权,对于谋篡叛逆,不合法度的权势人物,一样坚守史德,“书法不隐”,[46]每冒生命危险。上古史家,艳称南、董。《左传》宣公二年载:“晋灵公不君……赵穿攻灵公于桃园,宣子(赵盾)未出山而复。太史书曰:赵盾弑其君。以示于朝。宣子曰:‘不然。’对曰:‘子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?’宣子曰:‘乌乎!诗曰:‘我之怀矣。自诒伊戚,其我之谓矣。’” [47]文中所言的太史就是董狐,孔子称誉他为“古之良史”,直书赵宣子的过失,使其背上弑君的罪名。
又,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五年,太史书曰:“崔杼弑其君。”崔子杀之,其弟嗣书,而死者二人,其弟又书,乃舍之。南史氏闻太史尽死,执简以往,闻既书矣,乃还。”[48]上古史官书事,公开不惧强权,后世史家赞曰:“盖烈士殉名,壮夫重气;宁为兰摧玉折,不作瓦砾长存”;[49]“南董之仗气直书,不避强御,韦崔之肆情奋笔,无所阿容。”[50]这种评价并不为过,上古史官“位尊地要”,[51]天子必须择取气节高尚兼博学多识的人士担任,并实行世袭的制度,在家学渊源和一脉相承的传统中,养成刚正不阿的品格是合乎情理的。
三、孔子“中道”与传统史学
在古代史书中,孔子“作”《春秋》,最明显地体现了上古时期的“中道”观念。据《论语·八佾》,孔子曾说:‘“周监于二代,郁郁乎文哉!吾从周。”[52]他“祖述尧舜,宪章文武”,[53]将自尧、舜至文、武、周公以来的“中道”思想给以系统提升,形成了他的“中庸”思想。就像《孟子》所记述的,孔子不欲将自己的思想学说“载之空言”,于是整理鲁国历史,“作《春秋》”,寄寓自己的微言大义,表达自己的政治思想,从而“寓褒贬,别善恶”,将他的“中道”思想观念体现在他的政治著作之中。
孔子的“《春秋》笔法”乃是继承了商周以来的传统,因为如《国语·鲁语上》所说的“书而不法,后嗣何观”。[54]孔子以前历史记载众多,这正如《墨子》中说到的“百国春秋”,这些历史记载自己都有自己的“书法义例”。不仅如此,在前人的基础上,孔子又有自己对于社会与人生的看法或者独特认识,有自己对于当时的历史与政治的独到理解,因此他的“《春秋》笔法”,他在“作《春秋》”时所表现出来的“义例”,便体现了他的“中道”理解,这就是他“礼”的政治思想学说,就是他心目中的社会人生之“理”。
(一)孔子与“中道”
如上所说,孔子的中庸思想渊源有自。《尚书·虞书·大禹谟》有所谓“十六字心传”:“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。”[55]孔子儒家的“中庸”思想就来源于此。孔子及其以后的儒家谈论“人情”与“人义”、“天理”与“人欲”,无非是讲求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最佳结合点,这个点其实就是“中”,就是“礼”,就是“理”。《礼记·仲尼燕居 》记载孔子说:“礼也者,理也;乐也者,节也。君子无理不动。无节不作。”[56]《礼记·礼器》说:“礼也者,合于天时,设于地财,顺于鬼神,合于人心,理万物者也。”[57]说的都是这个道理。
孔子称“中庸”为“至德”,是人生的最高境界。《礼记·中庸》说:“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。”[58]“天地位”就是和谐,“万物育”就是发展。《中庸》又说:“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;和也者,天下之达道也。”[59]从根本上说,孔子所说的“中道”既是社会稳定之道,又是社会发展之道。
在孔子看来,治理天下的“达道”就是“中庸”。不难理解,孔子作《春秋》乃具有用历史来维持人类文明的深义。从孔子的“《春秋》大义”来看,他继承了上古史学“持中”的传统,并扩充、发展了“中庸之道”。在周代,自君师以至国子乡民,都崇尚“中和”。孔子“祖述尧舜,宪章文武”,并以“文武之政,布在方策”[60]来回应“哀公问政”,欣羡“郁郁乎文哉”[61]的周政,表示“从周”,孔子显然受周代“中道”观念影响很深。这一点,从他对“中庸”的推崇程度亦为明证。他极力推崇“中庸”,要求人们“依乎中庸”,“遵道而行”,为政治国要“执其两端,用其中于民”。[62]
关于“中庸”的解释很多,有的不免玄妙或庸俗化。其实,简言之,“中庸”就是“使用中道”。古时“庸”与“用”相通,这一点,从《易经》和不久前问世的地下文献(如郭店楚简《五行》篇)中都已经得到证明。郑玄注《中庸》说到:“名曰《中庸》者,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。庸,用也。”[63]又,庄子《齐物论》称:“庸也者,用也;”所谓“中庸”即是“用中”,就是在实际中使用“中道”,凡事要求合乎情理、恰到好处。有学者认为“中庸”是儒家在修身养性、齐家治国方面最核心的原则”[64],极是!《礼记·中庸》说:“喜怒哀乐之未发,谓之中;发而皆中节,谓之和。”[65]所谓“中”,也是人正常的情绪与心境,它的正常、适度、有节的表达,才会达到“和”。
“中庸”是一种境界,要长期做到“中”并不容易,所以孔子强调:“中庸之为德也,其至矣乎,民鲜久矣。”[66]《中庸》说:“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,故君子慎其独也。”又说:“诚则明矣,明则诚矣。”[67]认为要做到“中庸”贵在心“诚”,“故至诚如神”。在这里,“中庸”之道强调的是修身,孔子儒家一贯主张“修己以安人”,[68]通过“修己”,人有了个体素养的提升,有了对社会人生的深刻体认,才有可能理解“中道”。从实质上讲,孔子儒家的“中庸之道”是修身之道,是君子之道,更是为政之达道。在孔子看来,“以德教民,而以礼齐之”[69]是为政治民的最佳途径,如前所说,“中”来自礼,“以礼制中”,“中道”观念建立在“礼”的牢固基础上,具有相对的稳定性。儒家主张“以和为贵”,同时强调“以礼节和”,认为不可在追求和谐的同时,必须用礼加以节制。礼贵得“中”,知有所“节”则知所“中”。其次是以政治引导人民,但是政教并不意味着排斥刑罚。对于“伤义败俗”而又屡教不改的人,就要使用刑罚,即“以刑教中”。就是从“刑”即型塑的特殊角度,告诉人们什么是“中”,什么样的行为违背了社会规范。所以,孔子的“中道”思想符合社会发展规律,同时又合乎社会伦常的完整的社会管理之道。
《中庸》说:“君子而时中。”[70]“中”有时也是“变”,因时而权变,与时俱进。“中”是动态的,不是固定不变的。无论“以 礼制中”还是“以刑较中”都着眼于对整个社会的影响,使其和谐有序。在孔子看来,社会和谐发展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,这个规则就是“中道”。这样看来,在孔子生活的时代背景下,他作《春秋》,就是要用史学的方式来诠释什么是“中道”,《公羊传》说:“拨乱世,反诸正,莫近诸《春秋》。”[71]极是。孔子之《春秋》为中国史学树立了正气,影响了此后两千多年的传统文明的价值取向。
(二)“中道”与传统史学
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记载的以私人身份著史的第一人。孔子晚年整理古籍,删《诗》《书》,订《礼》《乐》,“其功莫大于《春秋》”。[72]孔子正是看到了其时“世道衰微,邪说暴行有作,臣弑其君者有之,子弑其父者有之”[73]的状况,心忧天下而作《春秋》,以“道名分”,[74]以“辨是非”,[75]以“惩恶而劝善”,[76]达到了以历史弘扬“中道”的至高境界。
孔子继承了史学传统中的求真精神。孔子据鲁史而作《春秋》,既注重考据又能阙疑。《春秋》之中,一字之微,必有根据,疑则阙之,“信以传信,疑以传疑”。孔子“多闻阙疑,慎言其余”,[77]坚持“无徵不信”,[78]“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”。[79]对于史书记载之不足,孔子根据所见,小心求证给予补充,对于多种传闻必定互参以求实,“信则书之,疑则阙之”。[80]所有这些,对后世史家治史有着深远的影响。
孔子作《春秋》,创立了编年史体例,以事系日,以日系月,以月系时,以时系年,将历史事件具体到某一天,弥补了过去“过分注重记言” [81]的不足。《春秋》纪事与上古史家“未尝离事而言理”的治史传统一脉相承,不尚“空言”,主张“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”。[82]《春秋》涉及各国之事,而以鲁国为主。自隐公迄于哀公十四年,共记242年史事,“《春秋》之中,弑君三十六,亡国五十二,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”。[83]《春秋》以事实为依据,孔子分析其成败得失,又加以功过贬褒。孟子评《春秋》:“其事则齐桓、晋文,其文则史。孔子曰:‘其义则丘窃取之矣’。” [84]《谷梁传》称:“《春秋》贵义而不贵惠,信道而不信邪。”[85]这里所说的“道”,就是“中道”。孔子治史,其意在弘“道”。
在《春秋》之中,孔子的确在畅畅快快地“以礼制中”。正是因为如此,《史记》说:“夫《春秋》,上明三王之道,下辩人事之纪,别嫌疑,明是非,定忧豫,善善恶恶,贤贤贱不肖,存王国,继绝世,补敝起废,王道之大者也”。[86]孔子又说:“夫君不君则犯,臣不臣则诛,父不父则无道,子不子则不孝。此四者,天下之大过也。以天下之大过予之,则受而敢辞。”[87]这与孔子“君君、臣臣,父父、子子”[88]的政治主张完全契合。孔子儒家的终极理想是使社会合“礼”,而达到礼制的途径就是“中道”。司马迁称《春秋》为“礼义之大宗”,所以他说:“知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?罪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?”[89]
孔子发展了他以前历史记载的贬褒书法。关于《春秋》,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 所谓“文成数万,其指数千”,“约其文辞而指博”,[90]都是说的孔子陈义“中道”于《春秋》,他蕴含褒贬于其中的“笔削书法”,已经达到了中国史学的“最高境界”。[91]《孔子家语·问玉》和《礼记·经解》都记载了孔子说的:“属辞比事,《春秋》教也”,[92]又称:“属辞比事而不乱,则深于《春秋》者也。”[93]“属辞”指遣词用字,“比事”是排比史事。《春秋》之贬褒书法,简明而达义。[94]比如记战争,讨罪称“伐”,掠境称“侵”,两军相接称“战”,环城称“围”,造其国都称“入”,毁人社稷称“灭”。又如:同为记杀人,有无罪见杀称“杀”,有罪当杀称“诛”,以下杀上称“弑”等不同书法,“《春秋》之义,昭乎笔削”。[95]孔子精湛的“笔削”书法,以贬褒阐明《春秋》大义,所谓“《春秋》之称,微而显,婉而辩,上之人能使昭明,善人劝焉,淫人惧焉,是以君子贵之。”[96] 孔子治史论政评理,其深义即在以史育人,蓄德立说。
儒家思想一贯主张“士志于道”,[97]正如人们所知道的,中国古代思想家所说的“道”,其“人间性”是非常明显的,其突出特点就是“强调人间秩序的安排”。古人强调“人道尚中”。[98]所谓“尚中”,就是指“人间秩序的安排”要符合“中道”,顺应自然,合乎礼,顺乎情。中国史学传统看重义理,历代精通史学的人们都首先以立德为根本,治史爱憎分明,“隐恶而扬善”,主张在长期潜移默化中自觉地塑成正气,化民成俗,为中华民族追求“真”、“善”、“美”[99]的文化品格埋下了根基。
作者简介:杨朝明,孔子研究院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;王纪东,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。
[1] 梁启超:《中国之旧史》选自:《梁启超文集》,1902年。
[2] 李学勤:《文物中的古文明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08年,第82页。
[3] 朱彬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曲礼上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39页。
[4]《春秋左传集解·襄公二十九年》第三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1119页。
[5]《春秋左传集解·庄公二十三年》第一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97年,第186页。
[6]《春秋左传集解·宣公二年》第二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97年,第541页。
[7] 司马迁:《史记·晋世家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240页。
[8] 刘知几 著;张振佩笺注:《史通笺注·直书》,贵州:贵州人民出版社,1985年,第255页。
[9] 柳诒徵:《国史要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第10页。
[10] 刘知几 著;张振佩笺注:《史通笺注·史官建置》,贵州:贵州人民出版社,1985年,第392页,载:“史之建官,其来尚矣。昔轩辕氏受命,仓颉、沮诵,实居其职。”
[11] 杜维运先生认为中国最迟在商代,或者在夏代,就已经设立史官了。详参氏著《中国史学史》第一册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0年,第40页。
[12] 李宗侗:《中国史学史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0年,第1页。
[13] 参见柳诒徵:《国史要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第2页。
[14] 江永:《周礼疑义举要·秋官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,四库全书本。
[15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哀公问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62页。
[16] 杨朝明、宋立林主编:《孔子家语通解·论礼第二十七》,济南:齐鲁书社,2009年,第319页。
[17] 杨朝明、宋立林主编:《孔子家语通解·论礼第二十七》,济南:齐鲁书社,2009年,第318页。
[18] 郑玄 撰;贾公彦疏;彭林 整理:《周礼注疏·地官司徒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0年,第496页。
[19] 黄怀信;张懋荣;田旭东:《逸周书汇校集注·武顺解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分见第326页、327页。
[20] 柳诒徵:《国史要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分见第5页、第10页。
[21] 郑玄 撰;贾公彦疏;彭林 整理:《周礼注疏·天官冢宰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0年,第91页。
[22] 孔广森:《大戴礼记补注·盛德第六十六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3年,第156页。
[23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玉藻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438页。
[24] 李学勤:《清华简〈保训篇〉释读补正》,载《中国史研究》2009年第3期。
[25] 李学勤:《清华简〈保训篇〉释读补正》,载《中国史研究》2009年第3期。
[26] 黄怀信;张懋荣;田旭东:《逸周书汇校集注·五权解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分见第521页、530页。
[27] 孙星衍:《尚书今古文注疏·皋陶谟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6年,第87页。
[28] 范晔:《后汉书·班彪列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,第1325页。
[29] 章学诚:《文史通义·易教上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5年,第1页。
[30] 司马光 撰;胡三省注: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第十三册,北京:中华书局,1957年,第6203页。
[31] 孔广森:《大戴礼记补注·保傅第四十八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3年,第66页
[32]《国语·周语》上册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8年,第9页。
[33] 孔广森:《大戴礼记补注·保傅第四十八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3年,第65页。
[34]《毛诗正义·邶风·静女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0年,第104页。
[35]《春秋左传集解·庄公二十三年》第一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186页。
[36]《春秋左传集解·僖公七年》第一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263页。
[37] 孔广森:《大戴礼记补注·保傅第四十八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3年,第67页。
[38] 《春秋左传集解·昭公二十九年》第四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1576页,记:物有其官,官修其方,朝夕思之。一日失职,则死及之。
[39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檀弓下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141页。
[40]《春秋左传集解·襄公十四年》第三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916页。
[41] 班固:《汉书·艺文志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2年,第1715页。
[42] 柳诒徵:《国史要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第31页。
[43] 柳诒徵:《国史要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第31页。
[44] 孙星衍:《尚书今古文注疏·皋陶谟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6年,第96页、106页。
[45] 孔广森:《大戴礼记补注·保傅第四十八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3年,第68页
[46]《春秋左传集解·宣公二年》第二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541页。
[47]《春秋左传集解·宣公二年》第二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539页,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及《晋世家》略同《春秋左传集解·宣公二年》。
[48] 《春秋左传集解·襄公二十五年》第三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,1024页
[49] 刘知几 著 ;张振佩笺注:《史通笺注·直书》上册,贵州:贵州人民出版社,1985年,第255页。
[50] 刘知几 著 ;张振佩笺注:《史通笺注·直书》上册,贵州:贵州人民出版社,1985年,第255页。
[51] 王国维:《观堂集林》上册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269页。
[52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八佾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28页。
[53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67页。
[54] 《国语·鲁语》上册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8年,第153页。
[55] 王先谦:《尚书孔传参正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1年,第153页。
[56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仲尼燕居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35页。
[57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礼器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353页。
[58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59页。
[59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59页。
[60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62页。
[61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八佾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28页。
[62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59页。
[63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59页。
[64] 庞朴:《中国文化十一讲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4年,第133页。
[65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59页。
[66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雍也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64页。
[67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分见第759页、第764页。
7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宪问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159页。。
[69] 杨朝明、宋立林主编:《孔子家语通解·刑政第三十一》,济南:齐鲁书社,2009年,第355页。
[70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59页。
[71] 刘尚慈:《春秋公羊传译注·哀公十四年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0年,第650页。
[72] 章学诚:《文史通义·浙东学术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5年,第524页。
[73] 曾振宇:《孟子诠解·滕文公下》,济南:山东友谊出版社,2012年,第166页。
[74] 郭庆藩:《庄子集释·天下篇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1年,第1067页。
[75] 司马迁: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760页。
[76]《春秋左传集解·成公十四年》第二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735页。
[77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为政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19页。
[78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中庸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66页。
[79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子路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133页。
[80] 顾炎武 著;黄汝成集释:《日知录集释·所见异词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5年,第276页。
[81] 杜维运先生指出《尚书》与《逸周书》等早期文献的缺陷之一是“没有记载明确的时间。同上书,第72页。
[82] 司马迁: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760页。
[83] 司马迁: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760页。
[84] 曾振宇:《孟子诠解·离娄下》,济南:山东友谊出版社,2012年,第201页。。
[85] 承载:《春秋穀梁传译注·隐公元年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4年,第1页。
[86] 司马迁: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760页。
[87] 司马迁: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761页。
[88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颜渊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128页。
[89] 曾振宇:《孟子诠解·滕文公下》,济南:山东友谊出版社,2012年,第166页。
[90] 分见:司马迁: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760页和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,第330页。
[91] 杜维运:《中国史学史》,第一册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0年,第80页。
[92] 杨朝明、宋立林主编:《孔子家语通解·问玉第三十六》,济南:齐鲁书社,2009年,第411页。
[93] 朱彬 撰;沈文倬、水渭松校点:《礼记训纂·经解》,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,2010年,第722页。
[94] 司马迁: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330页,载:“孔子在位听讼,文辞有可与人共者,弗独有也。至于为《春秋》,笔则笔,削则削,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”。
[95] 章学诚:《文史通义·答客问上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5年,第470页。
[96]《春秋左传集解·昭公三十一年》第四册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77年,第1592页。
[97] 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·里仁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,第37页。
[98] 黄怀信;张懋荣;田旭东:《逸周书汇校集注·武顺解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7年,326页。
[99] 庞朴先生认为,“中庸”的“中”,其价值意义可以分为“真”、“善”、“美”三层意思。